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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28 浏览次数: 作者:

  

 

根据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四川师范大学干部培训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第二批)有关事宜的通知》川师干院〔2017〕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现将今年参加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的要求及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6年以来我校新进教师以及其他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教师。

已取得教育学专业硕士、博士学位(不含体育学)教师或已经受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教师,可不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1月18日—1月27日(1月18日9点至15点报到)。

培训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静安路5号)。

报到地点:狮子山校区体育馆

 

三、报名程序:

1、网报:培训实行网上报名。

网报地址:( http://spzx.sicnu.edu.cn)。未进行网报的教师省师培中心不予接收。

请各单位于11月29日上午11:30前将本单位参培教师名单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和电子版统一上报人事处人事科,并组织参培教师于12月10日至20日完成网上报名。

2、审核:网报人事处审核时间为12月21—27日,请参培老师网报后随时跟踪审核情况,如被驳回应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以免网报失败。网报审核通过后的教师下载《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作为现场报到必要依据(注:该表网上自动生成电脑打印在一页纸内,交人事处盖章)。

3、资料提交:各单位于12月28日前汇总参培教师《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统一提交人事处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四、培训内容:

以《高等学校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为依据,围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主要内容。培训采取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微格训练与示范课教学等形式。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同时开设“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形势”、“教师专业成长与职业规划”、“教师备课与教学艺术”、“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科研项目申报与成果管理”等专题讲座。

 

五、相关要求:

所有参培教师须在报到前准备个人身份证、一寸免冠近照3张、本人主讲课程教案1份(时间50分钟),以及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

 

各单位须提前通知每位参培教师,于2018年1月16日下午 3:00在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参加培训准备会,人事处、教务处负责人宣布有关培训要求及注意事项。

按《通知》精神,培训结束并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统一颁发《四川省高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上岗和取得教师资格证及确定助教(或讲师)职务的要件之一。无故不参加培训或未取得合格证者,不能确定高校教师资格及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附件:四川省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系统培训学员使用说明

 

 

 

              2017年11月28日